(1)目標陳列法。將重點展品或需要突出的展覽內容放置在展位或陳列空間的中心位置,其他展品則可按類別陳列于主要展品的周圍展柜或展架上。同時在墻體上、廊柱上等配以相應的廣告版面,并利用照明效果和聲光電的配合,形成一個和諧統一又主次分明的展覽環境,使觀眾一進廠就看到被突出的主體展品,這對展覽主題的表達具有突出、鮮明的效果。
(2)特寫陳列法。根據展覽目的的要求,將重點展品和細小展品放大為數倍的模型或擴大數倍的廣告攝影照片,形成一個富有沖擊力的空間視覺效果,適用于這種方法的產品包括化妝品、電池、小手工藝品等。
(3)場景陳列法。根據特定的展覽環境,結合某種消費需求和相關的生活場景、生產活動、學習空間、勞動空間以及自然環境等,將展品恰當地組合在這一空間環境中,使其成為其中的角色。這種展覽的特點是將商品通過適當的場景,充分展示其在使用中的情形,顯示其功能和外觀特點。同時,場景化的展示場面容易引起參觀者的聯想和親切感,激發消費者的購買欲。像家電類展會經常用這種方法陳列展品。
(4)開放性陳列法。在展覽中,顧客、參觀者與展品直接接觸,參觀者參與演示、操作等切身體驗的展覽活動,其觀摩、交流、推銷和購買等活動均在活潑、融洽、親切自由的氣氛中進行。這是一種具有較高時效和展示功能的行動的陳列設計。這種方法常見于汽車類展會。